阴影
阴影 阴影
A05版:河洛评谭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越是小事 越要有解决办法
只见“单向恐吓” 何来“互相伤害”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3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观潮
只见“单向恐吓” 何来“互相伤害”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晓亮
    【新闻背景】 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环保局内部员工举报,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一家有9套房产。昨日,记者就其中6套与韩清华核实,他表示其中3套为家人所有,2套已出让,还有1套不存在。采访中,韩清华多次询问记者是否有录音,并表示“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4月9日《新京报》)

    记者求证了其中6套房产,韩清华基本承认那些房子与自己有关——虽然有2套已出让,但之前也都是自己的家产。而他唯一否认的一套,是举报信中提到的韩的儿子在北京毕业后不久,全款购买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韩坚称那是“他儿子挣钱买的房”,可北京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价格不菲,一个大学生毕业不久就能全款购进吗?

    舆论的新闻兴奋度永远呈边际递减。经过前面“房姐”“房爷”的新闻,这几套房产本来并不太惹人注意。韩清华的一句话,却弥补了“硬件”不足的“劣势”,强烈刺激了舆论。

    面对记者,他抛出一句“雷语”。可站在大众立场上,大家并未看到所谓的“互相伤害”。记者接到线索后采访核实,这是分内工作,也是职业诉求。若据实报道也算伤害,这显然是转嫁责任。

    其实,明眼人都能从中了解隐含的意思:他的房产等财产来源可能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曝光后被依法究责,那么这“伤害”也是当初“财产来源不明”带来的。换言之,“伤害”来自贪腐。

    不过,既然提到了“互相”,此话就有无限的弦外之音。点到为止、隐而不发,却含着未言明的威胁意味——你“曝光了我”,就休怪“我伤害你”。这么看来,哪里有什么“互相伤害”,倒只见韩副市长单向的恐吓。

    包括房产在内的一些核心信息,对官员来说已非隐私。这是一个基本共识,所以不要再有视新闻报道为“威胁伤害”的可笑思维了。如果相关制度和个别官员的理念还未转变过来,那么最后伤害自己的可能是不断扩张的权力冲动。

3上一篇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