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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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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标准”有点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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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4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河洛观潮
农夫山泉,“标准”有点烦?
□本报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新闻背景】 近日,有消息称农夫山泉生产产品标准倒退。昨天,有业内人士受访时表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4月10日《京华时报》)

    最近,农夫山泉在接连遭曝光后,再陷“标准门”似已板上钉钉。很多疑问,无法用沉默来解释。

    一者,“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是水产品的底线门槛,企业生产瓶装水,不该低于该标准。但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该标准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

    二者,低标准涉嫌违规滥用。广东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为“DB44/116-2000”,而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的仍为浙江标准。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指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那么,农夫山泉何以死守浙江标准不放呢?道理不复杂,仅仅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项目,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更令人惊奇的是,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而广东标准至少有3家参与。新标准的一些关键指标不升反降,是不是“被绑架”很难说,但相关会议纪要愣是秘而不宣,足以让人浮想联翩。

    执行怎样的标准,就意味着生产怎样的产品。如果一瓶标准比自来水还低的“山泉”堂而皇之地卖出天然泉水的价钱,这算啥?从这个意义上说,亟待当事企业的解释,更亟待权威部门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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