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的这个酒吧没有名气,地段也不算好,虽是周末,人也不多。不过,我恰好喜欢它的清静,所以常和麻辣烫在这里喝酒、聊天。
刚进酒吧,我就发现我们常坐的位置上已经有人,而且是陆励成。他仍穿着那身球衣,只是在外面加了一件挡风的夹克,从他此时的行为来看,他不像一个有洁癖的人。
他听着吉他手的弹唱,自斟自饮。在这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小酒吧里,他终于将内心的一些情绪释放了出来,眉宇间不见凌厉,只有落寞,还有压抑着的伤怀。那么强烈的伤怀,似乎不压制好,一不小心就会让他全面崩溃。
我想了想,走到吧台侧面向老板要了一瓶啤酒,付账的时候小声跟老板打招呼:“你帮我盯着点儿那个人,如果他喝醉了,一定不能让他开车走,帮他叫一辆计程车。”
老板爽快地答应了我的要求。
我悄悄地离开酒吧,拿着啤酒边走边喝,寒风和着冰啤酒,让我从头冷到脚。
我又想起宋翊,他就像笼罩在一团大雾中,他的客气友善让每个人都以为他很好接近,可他用自己的客气友善与每个人都恰到好处地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我曾试图走近他,每当我以为自己快要成功的时候,他又总是轻易地把我推了回来。
他已不是过去的他。当年的他,嘴角的微笑从来不是用来跟别人保持距离的面具,眼底深处也不是看不清楚的灰暗。
可他又仍是他,今天在篮球场上拼搏的他,和多年前的他一模一样。
不过,我也不再是当年的我,当年的我,绝无勇气去做今天晚上我所做的事情。可我又仍是我,我仍爱他,爱得只比当年多,不比当年少。
半个小时后,我打开家门,把空啤酒瓶扔进垃圾桶,随手打开电脑,见到了宋翊的留言:
“你在家吗?”
“在吗?”
“在不在?”
“你如果上线,请和我联系。”
这4条信息,虽然每一句话都很普通,连在一起却让人感觉出发信息的人对于我不在线很着急。
我忙坐下来回复:“不好意思,我刚回家。你有事吗?”
“没事儿。现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动,活动结束后,我又去酒吧喝了点儿酒。”
“是开心的酒,还是不开心的酒?”
我想了想,回复道:“既开心又不开心。开心的是,不管他是什么样子,我仍然爱他;不开心的是,不管我是什么样子,他仍然不爱我。”
过了一会儿,他的信息才到:“你为什么不放弃他呢?天涯何处无芳草!”
为什么不放弃?我撑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阳光……
宋翊一直是我们学校里的“王子”,因为他学习好,长得好,而且篮球打得好。关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欢他的没几个,毕竟是重点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低,也都早熟,很早就抛弃了琼瑶,看的多是亦舒的作品。本着爱帅哥更爱自己的原则,没有几个人愿意做言情小说中的傻飞蛾,所以对宋翊,女生们有默契地保持了远观近赏却绝不亲近的态度。
我也是这些女生中的一员,我们会在宿舍卧谈会上谈宋翊,会为了看宋翊打篮球逃课,会在宋翊经过我们的教室时,脸贴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画中少女的花痴角色,但是,我们没有一个人会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觉。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我的人生轨迹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按照我的成绩,我会上一个重点本科院校,也许会认识一个男孩,然后我们谈一段校园恋爱。多年后,我也许会在感叹似水年华时想起宋翊,但他的具体长相肯定已经模糊。不过,在17岁那年的一个雨天,我们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当时,宋翊已经高中毕业,考上了清华大学。也许是朋友邀请,也许是他怀念母校,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夏日午后,他和几个朋友在篮球场上打球。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里人很少,篮球场上只有他们在奔跑、在欢呼。
(摘自《最美的时光》 桐华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