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5月10日,湖南省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处一间办公室的科长和副科长互殴,一人鼻子被咬伤,一人手指被咬伤。目前,这两名干部均在接受治疗并同时被单位停职,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见本报今日B03版报道)
因公车纷争也好,因长期矛盾也罢,正副科长在办公室内互咬,这荒唐的一幕令人啼笑皆非。
就算是普通公众,发生了纠纷,也应该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而不是拳脚相向,比比谁的拳头硬,更何况党政机关干部?值得警惕的是,如此正副科长互咬绝非个案。比如衡阳市司法局正副局长因一干部调动问题发生肢体冲突,湖北公安县农机局正副局长办公室互殴致双方受伤。问题是,受伤的何止这些人,又有谁会为因此受损的政府形象埋单?
公职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带有“公共属性”,其间可能涉及违纪甚至违法问题不能被轻易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