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新农合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6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新农合补偿政策。
和今年正在执行的新农合政策相比,调整比较大的主要体现在住院统筹补偿政策方面。(具体见下表)
总体来看,无论是市内就医住院补偿政策,还是市外就医住院补偿政策,均对部分起付线进行了调整,对补偿比例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在特殊补偿政策方面,农村精神病患者将享受到更多的优惠。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精神病等部分病种新农合补偿标准的通知》,参合农民精神病患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扣除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后,新农合补偿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另外,我市特殊疾病门诊救治方案也即将调整完善,原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病种与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相同的,将纳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