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庄广文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今天被交警查处了,明天超载只要避开交警就行了,因为碰到运管、安监部门仍然属于“初犯”。
如今,这样的如意算盘可要落空了。目前,我市已开始实行信息抄告处理办法,多部门将联合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违法行为被一个执法部门查处,那么违法信息就会被告知所有相关部门。
这些违法行为将被“广而告之”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抄告的各类违法超限超载信息将发送给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工信、质监、安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这些部门将依据信息依法追踪查处。
根据规定,存在超限超载20%(含)以上等5种行为,车辆及车主的相关信息将被“广而告之”。存在超限超载50%(含)以上、恶意闯站等10种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详情见右表)
进入黑名单
1年内不能走“绿色通道”
除接受相应的处罚,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1年内,违法货运车辆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此外,违法货运车辆超限载运不可解体货物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以拒绝其驶入。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吊销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件和驾驶车辆的车辆营运证。
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广而告之”
● 经检测认定车辆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
● 使用无牌、套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
● 使用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
● 使用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非法生产改装车辆的
● 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车辆实际载运情况与超限运输通行证审批内容不符的
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 经检测认定车辆超限超载50%(含)以上的
● 货运车辆在全省一年内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累计3次(含)以上的
● 驾驶人在全省一年内驾驶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车辆,累计3次(含)以上的
●
道路运输企业或者个人在全省一年内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车辆,累计超过该企业营运车辆总数10%(含)以上的
●
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在全省一年内累计有10辆(次)(含)以上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20%(含)以上的车辆出场(站)的
● 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违法生产改装车辆3辆(含)以上的
● 超限超载车辆为逃避检测,恶意闯站、故意堵站、短途驳载及暴力抗法的
● 使用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运输的
● 因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桥梁严重损毁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 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车辆实际载运情况与超限运输通行证审批内容严重不符或使用伪造超限运输通行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