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焦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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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翔 通讯员 彭丽玫 王宏伟
核心提示
我市一家饭店向消费者强收1元餐具费被罚款7000元!其实,这种不合理收费许多人都知道,那么大家为何往往选择沉默呢?且看记者调查。
你收一元 罚款七千
近日,有消费者向瀍河工商分局投诉称,在瀍河回族区新街附近一家餐馆用餐时,遭到餐馆强行收取一块钱餐具费。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餐馆进行暗访发现,该餐馆在顾客结账的每一张菜单上均标注有餐具“正”字符号,一个笔画代表一套餐具,每套餐具收取一元钱。
执法人员认为,餐馆经营者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以另行收取餐具费用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霸王条款。
在调查中,饭店负责人也承认了向顾客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餐馆做出罚款7000元的处罚。
面对“霸王条款” 多数人选择沉默
“您知道不知道强制收取餐具费是违规的?”“您为一元餐具埋过单吗?”
昨日,面对这两个问题,许多市民表示,知道餐馆强制收取一元消毒餐具费属于违规行为,但出于种种原因,仍然选择了掏钱了事。
市民王女士说,自己曾经因为一元消毒餐具费跟饭店理论过,争吵了半天,最后对方才极不情愿地退还。“临了,他们还说你连一块钱都拿不起,把我气得呀!”
“为了一块钱,不值得。去吃饭就是图个高兴,收就收吧。”市民赵先生说,他经常请客户吃饭,因为一块钱餐具费而纠缠不清会让客户觉得你这个人很小气,碍于面子自己也得掏钱。
还有一部分市民认为,如果举报的话,过程太麻烦。市民张先生说,晚上出去吃饭,结束后就九点十点了,再等相关部门的人来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而且,最多也是调解处理,看不到最终的结果,还不如早点回家睡觉。
昨日中午,记者在新区太康路、政和路部分饭店走访发现,这里不少饭店仍在收取一元消毒餐具费。
“遇到此类情况,要敢于较真儿”
2012年6月,河南省首个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在我市成立。当年9月,在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评审委员会认定了16个条款属不公平格式条款,其中第4条就是“收取消毒餐具费”。
评审委员会的点评意见是: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相关法律条款明确了餐饮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强制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消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虽然一些餐饮企业在其餐厅明显位置或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对有偿使用进行了明确告知,但不能成为其免除法定义务的理由。餐饮企业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以向消费者另行收取餐具费用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如果一遇到就举报,不良商家就不敢明目张胆地强制收钱了。”洛阳市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要是顾客嫌麻烦,觉得不值,或爱面子,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但权益受侵害,一些餐饮企业也可能更加肆无忌惮地继续强制让顾客承担不必要的费用。所以大家遇到此类情况,要敢于较真儿,拨打110或12315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