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通讯员 范广卿
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申请特殊疾病门诊,从7月1日起,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集中认定申请点在原有的市社保局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新增5个。
新增5个申请点
市民可就近选择
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如患有风湿类疾病、肾脏疾病、糖尿病并发症等规定范围内的疾病,并符合规定条件,即可申请特殊疾病门诊,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的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有35个,其中包括糖尿病并发症、Ⅰ型糖尿病、Ⅱ度以上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硬化失代偿、肾脏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非透析治疗、风湿类疾病、高血压病Ⅲ期、帕金森综合征等。在特殊疾病中,有一部分疾病需由社保机构集中组织认定,还有一部分则需市民到指定医院自行认定。
每月1日至15日的正常工作时间,需要申请特殊疾病门诊的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申请点。符合条件者发放集中认定体检通知书,患者按规定参加体检,通过认定者从体检的次月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申请材料要带齐
找准认定医院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及复印件,1英寸免冠照片一张,还要提供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病历复印件、对诊断有意义的检验报告单等。
另外,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的非集中认定程序不变,市民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具有认定资格的医院办理。非集中认定的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结核病、器官移植术后、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眼底出血激光治疗、动脉支架置入术后、白内障、脑垂体瘤、甲状腺功能减退。
具有特殊疾病门诊非集中认定资格的医院有: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东方医院、解放军一五〇医院。
另外,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精神类疾病的认定,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结核病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