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谢磊 通讯员 安佳
24日至28日是全国第15个“举报宣传周”。在昨日我市启动该项活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今年我市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并鼓励群众对贪污腐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超半数案件因群众举报而立案
近年,我市检察机关年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80件,查处210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农贪污贿赂案件26件,查处45人;立案查办涉及家电补贴、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等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1件,查处35人。此外,重点对商业贿赂、产权转让、工程建设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贪污贿赂犯罪进行打击,共查办相关案件25件,查处43人。
在这些查办的案件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查办的,占立案总数的50%以上。
实名举报线索将优先办理
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我市检察机关已开通多条举报渠道,供群众对职务犯罪进行举报。(三种方式详见图表)
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实名举报线索核实工作暂行规定》,对群众实名举报的线索,检察机关将优先办理,并做到件件必查,件件必回复;同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加以保护,并依法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群众举报属实可获重奖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查证属实的线索,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举报人将获得一定奖励。
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检察机关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给举报人发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若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追加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一旦举报内容失实,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的,检察机关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