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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万元让10万辆次“病车”免检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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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6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1300万元让10万辆次“病车”免检上路
——广州市车管所腐败窝案调查
    □新华社记者 毛一竹 扶庆

    核心提示

    一个小小的私人检测站,“绊倒”了公安局的车管所。老板打点1300万余元,买通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一干人。

    从2010年至2012年,原本承担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机动车检测,变成了“2000元搞掂”的“走过场”,近10万辆次“病车”通过年审顺利上路。

    1    一个检测站“拉下”8名公安人员

    23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

    就在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40万余元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的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目前,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伟强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判处梁国伟有期徒刑5年。朱孔球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随着判决落槌,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浮出水面。生意人黄集洪出资1300多万元,与主管部门沆瀣一气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先后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的何靖贿送60万元。

    可县官不如现管。2010年起,广州市车管所明确规定,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全面启用新系统。为继续使用旧系统“作弊”,黄集洪开始四处活动,大交“保护费”。

    各部门掌握的实权,决定了黄集洪贿送的金额:向拥有“实权”的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能够注册、登记;向车管所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2    获取暴利违规检测放走10万辆次“病车”

    在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合格后,再去检测站检测,这样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不过,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记者从广州价格信息网上了解到,广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小型车的安全性能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计算下来,从中可牟取2亿元的暴利。

    与此同时,为“病车”提供违规检测的生意,还滋生了大量违规代办年审的“黄牛党”。在人禾检测站周围,不少“黄牛党”与检测站勾结,承诺“交钱包过”,为许多外地的大型货车、泥头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代办车辆年审业务获取利益。

    在暴利诱使下,一些检测站关键岗位的内部人员也与黄集洪等人串通一气。该检测站站长、副站长滥用核发年审、登记的授权,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病车”合格;负责废气检测、具有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证和从业资格的叶某等人,直接修改电脑数据,让“病车”通过检测;被车管所派驻、本该负起监督职责的民警朱孔球,不仅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甚至还在例行检查中通风报信。

    3    谁来防范马路“定时炸弹”?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看似“权力不大”的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之一。本应为马路安全保驾护航的车管所,却因部分人员的私欲,埋下了成千上万的马路“定时炸弹”。那么,谁来防范这些“定时炸弹”?

    广东省安监局在对一起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中建议,要加强车辆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加大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审核力度,督促检测检验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检测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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