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央视曝光,在被调查的16种PVC保鲜膜中,15种检出禁用增塑剂DEHA。而半数超市熟食包装都使用PVC保鲜膜,这种保鲜膜遇油溶解,可致女性早熟、男性不育。(今日本报B03版)
保鲜膜“不保险”,公众惊呆了:保鲜膜已是包装食物的常用物品,它竟然有毒?!
保鲜膜有毒,并非小概率事件。16个PVC保鲜膜品牌,只有1个是“完璧身”,保鲜膜行业的几家“巨头”,几乎全部有问题,平均超出检出线200多倍。
但保鲜膜有毒,溯责归因不能仅着眼于“行业失序”,更应指向监管钝化。
早在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就特别强调:禁用塑化剂DEHA生产食品用保鲜膜,可8年过去了,有毒保鲜膜愈演愈烈。
光有粗线条规定,却没配套细则,说起来,又可依循“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论调,归因于执行疏漏。就拿毒保鲜膜事件来说,如果国标健全、监管灵敏,有毒保鲜膜还能“病态繁衍”、无序扩散吗?
问题是,在有毒保鲜膜随处可见的情境下,常态化把关、不定时抽查的缺位,注定难辞其咎:无缝化监管确有难度,可监管也不能总处在休眠状态吧?
而今,“媒体曝”掀起“保鲜膜黑幕”的盖头,对应的专项整治也有望展开。但迟滞的监管终究难逃惯性质疑:这次,监管为何又跑在了媒体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