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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终审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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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雷政富终审获刑13年
重庆不雅视频案二审维持原判,肖烨等人获刑3年半至10年不等,赵红霞到庭
    □据 新华社重庆9月17日电

    重庆不雅视频案17日二审终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雷政富受贿上诉案、肖烨等敲诈勒索上诉案做出终审裁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雷政富获刑13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8日对雷政富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9月6日,重庆高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雷政富受贿上诉案,雷政富曾全盘翻供。

    重庆高法17日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肖烨获刑10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6月28日对肖烨等6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主犯肖烨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根据被告人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三人各自犯罪情节,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有悔罪表现,分别被判处缓刑。一审宣判后,肖烨、许社卿、严鹏提出上诉。

    9月5日,重庆一中法院开庭二审此案,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认罪,请求法院轻判。9月17日,法院宣判此案,审判长就三名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逐一做出评判。

    在当日的宣判中,未上诉的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三人作为同案案犯到庭听取二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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