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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农合下月起全部“管办分离”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10月7日前要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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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10月7日前要调整到位
□记者 姜春晖
    本报讯 10月7日前,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要全部调整到位。这是洛阳晚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面积均有明确规定:正市(厅)级干部32平方米、副市(厅)级18平方米,市直处级12平方米、市直处级以下6平方米,县(市)区正职20平方米、县(市)区副职12平方米。

    会议明确,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自即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

    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要于9月30日前按照标准全部调整到位;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党政机关、乡(镇)办事处要于10月7日前全部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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