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公务执法车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0月31日,重点整治对象为公安、检察、法院及工商、税务、城建、环保、林业等各类公务执法车辆,整治内容包括公务执法车辆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违法停车、非紧急公务闯红灯、不按规定鸣警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行动部署,各单位将对本单位公务执法车辆逾期未上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问题车辆一律停驶,待完善手续后方可上路。公安部门将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公务执法车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查缉小分队,采取流动巡逻、固定设卡、异地用警、交叉互查等方式,集中查处公务执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110联动平台为此次行动的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公务车、执法车交通违法,可拨打电话举报。所有查实的公务车、执法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在媒体曝光。10月底前各单位要整改到位,10月以后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务车辆将予以没收。
会议原则通过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一定程序承接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