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消费者协会通报了我市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质量状况的调查情况:由于我市汽车市场还不够规范,汽车销售商夸大宣传、违约、服务滞后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市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仅有69%。
目前,我市共有汽车销售企业150多家,汽车售后服务单位80余家。
为彻底摸清我市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质量状况,市消协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家用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质量状况进行调查。
结果表明,我市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仅有69%。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质量、合同和售后纠纷问题。
其中,近三成消费者对销售人员的宣传、交易流程、交车等不满,认为有关服务人员不能向消费者准确、科学讲解服务标准、价格及交易流程,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现象;近四成消费者对汽车售后服务不满,尤其在配件质量、配件价格、维修等方面的质疑声不断;近两成消费者则遇到过搭售保险、加价提车、诱导加装车饰等隐性消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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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和售后服务上,主要有这些问题
市消协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在我市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上,主要存在这些问题:
1.汽车销售合同条款权责不清。部分汽车销售合同中,只强调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而不明确销售商的违约责任,且针对消费者的违约条款条件苛刻。
2.部分汽车销售商的商业诚信度低,屡屡违约。有的销售商违约后不仅不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借称缺货游说消费者选购更高档的车型。
3.紧俏车型加价搭售现象依然存在,消费者反映强烈。
4.夸大汽车产品性能参数,销售宣传有水分。
5.延迟交付合格证,给消费者造成隐患。如消费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汽车合格证原件、发票等相应证件,将无法获得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一旦上路行驶将面临处罚。
6.汽车质量鉴定难,成维权瓶颈。消费者的汽车知识缺乏,和商家在信息上不对等。遇到汽车质量问题时,往往由4S店或者汽车厂家进行鉴定,消费者维权很难奏效。
7.车辆故障屡修不好,维修技术亟待提高。
8.售后服务理念滞后,服务承诺难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