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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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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的“好口福时代”来了!
小额诉讼
基层法院“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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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小额诉讼
基层法院“一锤定音”
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不能要求二审
    □记者 赵硕 特约记者 石笑飞 通讯员 赵越

    今年1月1日起,新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以下称小额诉讼制度)。5日,西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的小额诉讼案件。

    从开庭到审结,耗时不到一小时

    去年10月,市民余某与陈某结识后,陈某提出双方合伙做生意,余某同意后将6100元借给陈某,作为“入股”的本钱,由陈某负责生意。后来,陈某的生意不景气,余某便向陈某要回这6100元,拮据的陈某一时还不上,便在今年8月给余某打出欠条。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余某多次要钱无果,便将陈某诉至法院。

    最终,经西工区法院调解,原告、被告当庭达成协议:被告陈某自本月起,每两个月向余某支付1000元,6100元须至2014年12月底前付清,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则向原告支付每次100元的违约费用。

    记者在庭审现场算了下时间,这场官司从开庭到审结,耗时不到一小时。

    小额诉讼必须“一锤定音”

    小额诉讼官司为啥这么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倪西良告诉洛阳晚报记者,按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也就是说,假如原告、被告打小额诉讼官司,基层法院要“一锤定音”,判决生效后不能再上诉。小额诉讼都是数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以余某与陈某的案子才会这么快。

    “小额”的标准是多少?新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的“粗线条”规定,一般地方法院都会根据本地的人均收入水平来确定。目前,我市案件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都属于小额诉讼。

    “以前,像这样的案子办一年也有可能。”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孙世良说,按照“旧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不服,当事人可以上诉要求二审,所以这种为“一分钱”而“大动干戈”的小额诉讼经常演变成“马拉松”,当事人深受“讼累”(因诉讼所带来的麻烦)困扰。

    孙世良说,除了减少“讼累”,对于法院来说,这种新规定也加快了案件审理进度,提高了司法效率,大部分小额诉讼案件是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的,基本上都在一个月内予以审结。截至目前,我市16个基层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573件,结案552件,结案率为96%,其中判决69件,调撤483件,调撤率为87.5%,没有申请再审的案件。

    目前,市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在立案窗口设小额诉讼程序流程示意图、编印《小额诉讼须知》,方便当事人了解小额诉讼知识。此外,还要建立小额诉讼“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立案、咨询等工作,充分做到为当事人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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