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工会帮我和工友讨薪。”昨日上午, 洛宁县赵村镇凡村村民段生霞向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市总工会为何会帮助段生霞和他的工友讨薪?今年6月,段生霞和6名同乡前往新疆打工,工期结束后他们却没有拿到工钱,最终,在我市救助管理站等多方帮助下,他们才返回家乡。
这7名外出务工人员讨薪被困新疆的事件,引起了市总工会的重视,在了解相关实情后,市总工会立即组织洛宁县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相关法律专家,及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务工人员代表,赶赴新疆帮助讨薪。
最终,欠薪老板付某承诺在2014年1月5日前分两批归还拖欠工人的8.5万余元。
为了保障当地的洛阳籍民工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及此次前去讨薪的相关人员已与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均签订了城际间劳动务工人员双向维权合同。“今后,在签署协议双方所在地的务工人员,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等侵权事件,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工会部门反映。经相关部门审查并核实后,当地工会部门可依法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继昌说。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同浙江省杭州市、义乌市签署了双向维权协议。此外,汝阳县还同广州市番禺区签署了相关协议。我市务工人员在这些城市打工时,可直接在当地工会的指导下签订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外出务工团体可依托当地工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避免“事发后维权难”等问题。外出务工人员或团体还可通过当地相关部门获取用工信息,得到法律援助。
洛宁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遇到拖欠工资等问题,外出务工人员可首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有需要,务工人员可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