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洛城一直刮着大风,青岛路与九都西路交叉口北的一段绿化带旁,五六名工人在寒风中砌着水泥墩。在这些水泥墩旁边,摆着十几根弯曲的钢铁围杆,这是工人们刚刚拆卸下来的;还有一部分,早已被人直接从水泥墩里弄了出来丢在路边。
负责该路段绿化工作的李先生说,这些设施是29日刚装上的,为修复这些被破坏的围杆,他们得多忙活一天。
钢铁围杆一夜被毁30多根
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上午赶到事发现场时,几名工人正在李先生的指挥下拆卸被损毁的围杆。
“喏,这些是弄弯了没拔出来的,前面那些是直接被拔掉扔在路边的。”李先生指着被毁坏的钢铁围杆说。我们看到,被毁坏的钢铁围杆有30多根,钢铁围杆的横截面呈L型,几乎和记者的手腕一样粗,掂在手里挺沉的。要想把它弄弯,不下一番苦功夫还真不行。据悉,这段路的绿化工程是10月开始的。两个多月来,工人们铺设了1.2公里的绿化设施。
“这种围杆主要是为防止行人和车辆不小心进入绿化带而设置的,能起到简单的提醒作用。施工过程中我们没有和附近居民产生矛盾,真不知道破坏者是怎么想的。”李先生说。
除了围杆,一起被拔出来的还有5棵法国梧桐和1棵大叶女贞。保守估计,这次损失四五千元。目前,李先生已向高新派出所报了警,警方正在从附近监控录像中寻找线索。
该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罪
对此,本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永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平艳玲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