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上海2月25日专电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上海就此成为全国第六个通过地方立法落实“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并不会要求退回,但自提交二孩申请开始将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相应奖励;是否属于二孩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即3月1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将被认定为二孩。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测算,上海目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的育龄妇女约46万人,去除尚未生育、已育2个孩子的,实际约有37万人。按照单独夫妻生育意愿、自然间隔等因素推算,“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上海短期(3年至5年)内户籍人口增长数在7.5万至15万,预计每年新增2万至3万名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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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单独二孩”政策或下半年启动
□据 《河南日报》
24日,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在郑州召开。
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高体健表示,我省一方面要坚持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另一方面要顺应群众期盼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动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争取下半年在河南省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