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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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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上路,你满12周岁了吗?
4名出租车司机
被列入黑名单
我市再拨冬春救助资金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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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4名出租车司机
被列入黑名单
若发现出租车司机存在违规行为,乘客可举报、投诉
    □记者 赵硕 特约记者 谭忠平

    本报讯 如今,大家都知道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不容易,有些不靠谱的出租车司机居然把自己的车借给没有营运资格的人营运,甚至到外地营运。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出租车管理处得知,我市4名出租车司机因违规,3年内不得在本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市出租车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在近日进行的针对出租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发现,去年出租车车牌号为豫CT667×、豫CT680×、豫CB786×、豫CAB61×的司机违规营运,他们中有的将出租车借给无营运资格的人营运,有的超范围异地营运,有的拒绝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该负责人说,在被查出存在违规营运的行为后,行业管理部门向这4名司机下发了停业通知,要求他们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培训学习,但这4人拒不参加培训学习。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这4名出租车司机受到了从业资格证被一次性记满20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本省内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出租车司机引以为戒,积极配合服从其所在公司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自觉遵守法规,文明诚信营运。乘客若发现出租车司机有违规行为,可记下其出租车车牌号、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及司机特征,并拨打110或将情况反映至市出租车管理处(邮箱:lyczcglc@126.com,传真号:6355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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