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今报网
拆迁补偿本是政府对当事人的补偿,不料巩义市40岁的王某竟打起了死人的主意,多次冒充坟主亲属,骗取迁坟款达9500元。11月2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王某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2年,河南豫联集团征地赔偿附属物,此时王某发现迁坟管理不严,觉得有机可乘,财迷心窍的他居然打起了利用坟墓进行诈骗的主意。经过深思熟虑,王某觉得为骗取补偿的迁坟款,可以去认领无主的“老祖坟”。
王某谎称该征地两处土坟是自己的“老祖坟”,豫联集团负责人大概向王某了解了一下情况,发现他确系居住于巩义市征地区域,加上王某自己所开的假证明,豫联集团便同意其迁坟,将迁坟款发给了王某。王某看到自己这么容易就将迁坟款诈骗到手,胆子也越来越大,又迁出“无主坟”8处13棺,累计骗取迁坟款9500元。案发后,赃款已被追回并还给受害人。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5日,法院一审宣判,王某犯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