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大刀阔斧地清理和规范“驻郑办”,撤销县级政府,包括省直管县(市)的驻郑州办事机构,同时,还将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郑州办事机构,进一步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经济特区等办事机构管理,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的《河南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要求大幅度减少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数量,严格控制设置。
撤销县级政府[含省直管县(市)]驻郑州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郑州办事机构。
省政府要求,对撤销的驻郑州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安置。现有省辖市政府驻郑州办事机构,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将由省辖市政府提出意见,经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