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北美建立的这些殖民地,虽然在经济上各有特色,但在政治上确立的都是议会制,这是英国殖民地跟其他欧洲国家殖民地最大的区别。
17世纪40年代,英国就爆发了革命,王权被一举推翻,所以,在英国开拓殖民地之后,殖民地的政治制度只能照搬母国,议会制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大行其道。
虽然按道理讲,英属北美殖民地是拿着王室特许状的,应该属于英王管辖,可是就连在英国本土,英王的权力都已经受到了议会的限制,更何况这些离英王万里之遥的殖民地?议会在这儿比在英国本土更牛。
当时,大多数北美殖民地的议会是当地大地主的代表机构,议会里的议员用中国话讲叫大地主,实际上是大地产商。他们中的不少人,要么是因为在国内深受政治迫害,不得已背井离乡来到殖民地,要么是因为不满英王的专制统治从英国逃了出来。可以说,很多殖民地议员都是在对英王咬牙切齿、充满刻骨仇恨的环境中长大的。他们的祖先宁愿投身洪荒、流亡他乡,也不愿意屈服于英王的“暴政”。
那时去北美是一个很危险的选择,你想,几百年后“泰坦尼克”号那么大的船都沉了,更别说那会儿的小木船了。
这些最早移民来北美的人和他们的后代在管理殖民地的过程中,早已把自己视为独立于英国的地区议会议员。每个殖民地的议会都认为在自己的辖区里只有自己才是至高无上的,这就跟英国议会对于英国来讲一样。
到了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前夕,这些殖民地的议会已经掌握了殖民地的税收、拨款、任免官员和颁布地方法律的权力。
当然,这些法律可以被英国总督或者伦敦枢密院一票否决,但往往在被否决之后稍做修改便重新颁布了。
当时殖民地的各项财政预算,甚至英王任命的总督的薪水,都由殖民地议会来批准拨付。如果总督胆敢否决议会的提案,议会立刻就对总督还以颜色:不给你发工资,小样儿!看咱俩谁横!
北美殖民地在建立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发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英国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动荡,内战、克伦威尔独裁统治、英荷战争、王朝复辟等,一直到“光荣革命”之后才算稳定下来。
在此期间,英国本土已自顾不暇,压根儿没有精力去管在北美的殖民地,这就给了北美殖民地自己发展的空间。
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之后,英国政府企图加大对北美殖民地的管理力度,在那儿建立英国的集权统治。
英国人想在北美殖民地建立集权统治,不仅是为了巩固王权,也是为了跟法国争霸。当时法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度,路易十四公开宣称“朕即国家”,霸气外露。
英国人觉得,如果我们的殖民地管理这么松散,是没法跟法国抗衡的。这也是英国想在北美殖民地加强统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贯彻执行英国的政策、方针,伦敦枢密院解散新英格兰同盟,成立“新英格兰自治领”作为王室的领地。这导致新英格兰殖民地跟自己的母国英国产生了尖锐的冲突,英国政府与殖民地议会以及人民的矛盾愈演愈烈。
以康涅狄格为例,这个殖民地1662年从查理二世手上接过了特许状,詹姆士二世一登基,情况变了。
詹姆士二世不但想在英国恢复君主制,还想振兴早已被废除的天主教。
他觉得该好好管管北美殖民地了,如果连殖民地都管不了,还怎么管英国本土?得让这些过于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的乡巴佬知道谁才是老大,马王爷长几只眼!你们还得生活在国王的统治之下!
詹姆士二世特别想收回新英格兰地区殖民地手里的特许状,让殖民地臣服于他任命的总督。
他亲自选定爱德蒙·安德罗斯爵士为新英格兰总督,派他到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去管教那些土包子,让他们知道自己必须臣服于国王,做国王卑微的臣民。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爱德蒙总督得到国王的授权,开始在新英格兰殖民地实行高压统治。当时,新英格兰由4块殖民地组成,他命令每个殖民地都必须交出特许状。
(摘自《世界历史很有趣:袁腾飞讲美国史》 袁腾飞 著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