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路灯这事儿,不是哪里的垃圾桶丢失了一个,不是哪里的树少种了一棵,能进新区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自然不属于可办可不办、拖拖也没啥的小事儿,该负责的单位居然说“不知道”!
看晚报,从凌波大桥南端至开元大道,长约400米的一段孙辛路,大路宽敞,绿化得也不错,可多年来竟一直没有路灯!夜里漆黑一片,时有事故发生,给周边商户和居民带来了困扰。(详见本报15日A10版报道)
这路修好时间不短了,别说没亮化不美观,就连起码的安全都无法保障,老百姓能没意见吗?夜晚走在这样的路上,若车来车往,要担心交通安全问题,车少的时候又怕遇上坏人——这事儿不管咋说,都不算小事儿吧?
我不大相信附近居民没向上反映过,也不大相信有关部门预料不到各种问题。那么,给这段路装路灯,到底有多难?
这种普通人想不通的问题,在职能部门的解释中却显得十分简单。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方面称,辖区内宽30米以上道路属市政道路,设施由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负责——总之,这事儿不归我管。
事实是这样的吗?就在昨天,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提供了一份2013年10月17日的洛阳新区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提到开元大道至凌波大桥段路灯由洛龙科技园区,也就是现在的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安装,当时该单位人员也出席了会议。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单位工作人员却称,此前他们并不知道这份文件的内容。(详见本报今日A14版报道)
也许事务确实繁忙,也许人手确实紧张,但装路灯这事儿,不是哪里的垃圾桶丢失了一个,不是哪里的树少种了一棵,能进新区建设工作会议纪要,自然不属于可办可不办、拖拖也没啥的小事儿,该负责的单位居然说“不知道”!
退一步讲,就算的确不知道这份明确责任的会议纪要的内容,那这段路多年来没路灯这事儿,难道也没人注意到吗?按说,路修好了,绿化、安装路灯的工程,顺理成章就该进行,可拖了这么久,路灯始终没影儿,这正常吗?有人过问吗?是真没注意到,还是没放在心上?
在生活中,从食品安全监管,到农民工讨薪维权,再到噪声扰民问题,职能部门扯皮现象备受诟病。你说你有理,我说我有理,反正都有理,反正不归我管。问题是,老百姓的呼声谁来理?他们关心的问题谁来解决?
把责任推给别人,叫推诿;把该办的事情相互推,叫扯皮。有人早就形象地把这种现象称为“踢皮球”。单就这件事来看,连明确责任的会议纪要都不知道,就把球踢出去了,这球踢得实在不聪明,更不漂亮。
目前,面对白纸黑字的会议纪要,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表示将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安排路灯和信号灯招标,并对给市民造成不便致歉。道歉不道歉不太要紧,要紧的是这事儿实在不敢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