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河洛评谭
  
本版新闻列表

 
数字报刊平台
  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

家法伺候?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六百多元的电费,普通人家还交得起,如果是六千多元、六万多元呢?

一套闲置房屋,俩月用电量为1219千瓦时;关了电闸,电表仍在跑——这是上了前天晚报的咄咄怪事。

对这样的事该咋办?按照市供电公司的规定:类似情况可申请校表,但申请前须交清电费,并交纳校表费。若经鉴定电表确有故障,市供电公司会通过相应的方法计算正常用电量,同时将多付的电量及校表费返还给用户。

用户张女士当然想不通——问题不是我造成的,不该让我先交钱,市供电公司应先对电表进行鉴定,再据鉴定结果收取相应的电费,不过,她的想法左右不了供电公司。

要说这种事情确实不稀奇。今年5月,郑州一茶社3个月水费飙到5万多元,超过此前5年水费总和,店主想校表,却被要求先交清欠费。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营业处相关负责人回应当地媒体称,这是公司为避免用户校表之后不承认水表读数的风险,而制订的管理规定,“有的用户校了表之后,如果表没问题,用户不承认,就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公共服务企业不信任用户,因为确实可能存在有人不承认的现象。问题是,为了避免可能的风险,就任意限制用户的权利,这合理吗?

即使校表后供电公司将钱退给张女士,但该退多少?供电公司计算正常用电量的相应方法是什么?按照流程,张女士可现场查看鉴定过程,但张女士并非相关专业人士,她能看懂吗?如果看不懂,现场查看又有什么意义?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上述问题都不免令人心生疑虑。

这个“先交清欠费,后校表”的规定着实让人难以信服。有这样的规定横在那里,今天是张女士,明天可能是王女士,搞不好哪天这糟心事儿就会轮到我们这些看客头上。六百多元的电费,普通人家还交得起,如果是六千多元、六万多元呢?

在司法实践中,有“无罪推定”的说法,简单地说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这几年,渐渐流行起来一种不惩罚、不骄纵的管教孩子的方法叫正面管教,里面也有这么一条——当孩子表现出不良行为时,正面管教方法建议父母先假定孩子无辜。

不过,张女士可没这种好运气——她必须先忍气吞声地把钱交了,换句话说,是被先假定“有问题”。因为既处垄断地位又属垂直管理,所以过去电力部门一直有“电老虎”的威名,现在这个提法似乎少见了——贴心服务,越来越成为各事关民生的垄断企业的共识。

可是,这“先交费后校表”的规定,还是让人隐隐感到了企业类似“家法伺候”的威风。“电老虎”转身成“电保姆”,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

≡ 公益慈善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