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12月8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对汪某娟等30人开设赌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汪某娟为主的30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主犯汪某娟涉案16个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主犯叶某方、王某等8人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至缓刑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60万元,其他从犯均得到相应的判处。
赌场生意越做越大
46岁的汪某娟是来自山东的女老板,2004年4月,汪某娟与他人成立“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获取暴利,从2009年5月开始,汪某娟、曾某龙、黄某等人出资100余万元,在官渡区一座大厦内开办了金凤朝阳演艺会所,演艺会所表面上是经营歌舞、走秀,实际却是进行投骰子、飞镖等赌博。截至2014年9月案发,该赌场经营期间非法所得共计877.2866万元。
首家赌场经营一年后,获利颇丰,让汪某娟等人尝到了“甜头”。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陆续有人入股参与开设赌场,汪某娟等人的赌场生意也越做越大,涉及的赌博项目也从投骰子、飞镖等扩展到“打三匹”、打麻将、“斗牛”等。
以开设赌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8月1日,云南警方接报案后决定对汪某娟等人开设赌场案立案侦查。今年5月8日,麒麟区检察院以汪某娟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向麒麟区法院提起公诉。
麒麟区检察院认为,汪某娟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16个赌场进行赌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12月8日,麒麟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对汪某娟、叶某方等30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处。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汪某娟组织他人开设赌场,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场地,并负责协调“关系”,起主要作用,属主犯,应承担本案全部事实的刑事责任,判处汪某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