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都有言论禁忌,只不过随着社会进步,有的禁忌被突破了,同时有新的禁忌形成;有的禁忌借助强硬的立法进行维护,有的禁忌则由社会成员通过自发约定相互遵守。
西方社会在中世纪及之前,普遍存在“渎神”的禁忌,据说柏拉图就主张对犯了渎神罪的人加以监禁,必要时处以死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老师苏格拉底被雅典的民主法庭以渎神罪处死。如今,西方基本上没有渎神罪了,而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与宗教歧视变成新的言论禁忌。
中国社会由于很早就完成了西欧等到文艺复兴时才完成的人文发展,所以几乎一直都不设渎神罪。不过,在中国古代,儒学为治国之正统,侮辱、亵渎儒家圣贤也是彼时的社会禁忌,当然,你可以质疑、重新诠释圣贤的学说,但圣贤本身应当受到尊敬,渎圣侮贤,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话说北宋时,川地出了一位叫龙昌期的民间学者,在正统士大夫的眼里,这个龙昌期就是一名“异端”分子,因为他的言论渎圣。
龙昌期的学问很好,他博览群书,精通诸子百家,自成一派,以“议论怪僻”著称,曾别注《易》《诗》《书》《论语》《孝经》《阴符经》《道德经》,蜀地很多名士都拜他为师,“知名士皆师事之,其徒甚众”。
龙昌期早年曾经“携所注(著作)游京师”,希望朝中有伯乐赏识他这匹千里马,但朝廷没有用他,他只好失望而归。后大臣韩琦在剑南当安抚使,得知龙昌期之才学,便力荐龙昌期到国子监当了一名助教。另一位大臣文彦博也很赏识他,又向朝廷推荐,于是他获授“校书郎,讲说府学”。此时,龙昌期已年过八旬,他把自己历年出版的著作“百余卷”献给宋仁宗,以证明自己的学问确实很牛。
宋仁宗将龙昌期的著作发给翰林院,想听听大学士们的意见。皇帝其实非常欣赏龙昌期的学问,下诏“赐龙昌期五品服,绢百匹”,然而,翰林学士在通读龙昌期的著作之后,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龙昌期“著撰虽多,然所学杂驳,又好排斥先儒”,甚至“以周公为周之贼”。周公为儒家心目中的圣贤,龙昌期居然斥责周公为“贼人”,在当时,这是毫无疑问的“渎圣”言论。
一些正统的翰林学士很愤怒,向宋仁宗报告了他们的看法:“观其(龙昌期)穿凿臆说,诡僻不经,甚者至毁訾周公,疑误后学,难以示远。乞下益州毁弃版本。”这些翰林学士要求撤销龙昌期的教职,并销毁他的著作。
然而,翰林院“未闻朝廷卓然有所施行”,反倒听到皇帝加赐龙昌期“五品章服及绢百匹”的消息,这下翰林学士们更是怒火冲天,知制诰刘敞立即上了一道火药味儿很浓的“论龙昌期学术乖僻疏”:龙昌期之书,亵渎圣贤,要是放在从前,早已像少正卯那样被诛杀了(但“孔子诛少正卯”是否确有其事,历朝都有人质疑,许多学者相信那是法家栽赃给孔子的)。现在陛下“纵昌期之妄而不诛,乃反褒以命服,厚以重币,是非贸乱,沮劝颠倒,使迷国之计行于侧,而非圣之俗倡于下,臣窃为陛下不取也”。
不过,宋朝的士大夫还不至于杀气腾腾,刘敞虽然话说得狠,但实际上无诛杀龙昌期之意,只是要求皇帝追还赏赐龙昌期的诏书。刘敞说,如果不追回诏书,说明皇上坚持相信龙昌期是国之贤能,也就说明我刘敞“蔽贤而害能”,那么请陛下治我等之罪。这差不多是在要挟宋仁宗了。当时的文坛领袖、翰林学士欧阳修也认为,龙昌期“异端害道,不当推奖”。台谏官也上书“交攻”。不过,从刘敞疏中“执政不能谨重政体”“藉人情卖弄国恩”等话语来看,当时的执政官是同情龙昌期的。
正在众说纷纭之际,年迈的龙昌期跑到登闻鼓院递状自辩,并“还纳所赐”,辞职回乡。这场由渎圣言论引发的争端,因为龙昌期有尊严地退让,终于平息下来。
在回川路上,龙昌期途经洛阳,去拜见提携他的文彦博。文彦博向龙昌期表达了歉意,又说:“朝廷方崇尚周孔之教,而先生非之,故至此耳。”龙昌期说:“某何尝非孔子,但非周公耳。”文彦博说:“亦足矣。”
(摘自《生活在宋朝》 吴钩 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 (本连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