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监护失责和家暴一样属于家务事。
嵩县一名年轻父亲在家中修车,因车漏油,他随手拿了个矿泉水瓶,放在油箱下方接着。没想到,汽油被他1岁大的儿子当成饮料喝了。如今,孩子被诊断为多脏器功能衰竭,住进重症监护室。
幼儿都活泼好动,对任何事物都充满好奇心,父母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伤害。前一段,六安发生一起因妈妈玩手机,造成2岁孩子被车碾压而死的事故。重庆一位妈妈更是“马大哈”,把6岁的孩子一个人反锁在家里,自己去通宵打麻将。孩子早上醒来,想从阳台翻出去上幼儿园,结果从21楼跌落身亡。
这些意外事故,以令人心痛的方式,将未成年人监护失责的问题呈现出来。
在生活中,一些常见的监护失责或监护疏忽,每天都在发生:将孩子一人留在家中,让孩子单独在楼下玩耍,把孩子独自留在车里……凡此种种,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难以被视为监护失责,甚至见怪不怪。
监护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份责任。失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情况是,无论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很少有父母因监护失责而受到处罚。甚至连针对监护失责的反思与质疑,也往往在父母们巨大的悲痛中,迅速淡化消失。
很多人认为,监护失责和家暴一样属于家务事。事实上,在一些严格执行青少年保护法的地区和国家,父母的监护失责属于重罪,法律明文规定,12岁以下儿童如果遭遇事故,监护人首当其冲被问责,甚至被剥夺监护权;将幼儿单独留在车内会被警方指控,因为这种行为触犯危及儿童安全罪或刑事疏忽罪。
父母的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父母的法律责任越大,孩子越安全。严密的法律或许无法激发监护人对孩子的爱,却能够为孩子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因此,完善对监护权的法律监管,适当对监护失责的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处罚,才能促使监护人主动学习如何履行监护义务和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只有父母都认真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才能将孩子的危险减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