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提高产前保健质量的一系列新建议,以降低死产和妊娠并发症的风险。其中,将孕妇在整个孕期与医务工作人员接触的次数,从4次增加到了8次。与之前相比,新模式可将围产期死亡率降低高达8‰。
河科大二附院妇产科主任张伟杰介绍,在新模式中,随着对孕妇和胎儿的评估次数增加,更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妊娠风险。该模式建议,孕妇在怀孕12周左右开始首次检查,随后的检查依次定在怀孕第20周、第26周、第30周、第34周、第36周、第38周和第40周。
“该做的孕检必须做,准妈妈怀孕后,应在孕12周左右到医院做产前登记,并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定期检查。”张伟杰表示,孕妇和医院对一些孕期必检项目的漏检、误检是造成新生儿缺陷的重要原因,孕检包括血常规、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肝功能等大大小小几十项检查,一些必要的孕检能帮助及早发现问题。
卫生部发布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孕检的基本检查项目和预防重点。血常规和血型检查、B超、乙肝五项、唐氏筛查、糖尿病筛查、梅毒筛查、艾滋筛查、肝功能、肾功能、高危孕妇胎心电子监护、心电图等12项检查是必检项目,微量元素筛测、胸透等不必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