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8日上午,记者在最高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同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12月29日 《新京报》)
近年,我们不时能在网络上看到一些校园欺凌的视频。那些群殴、羞辱、敲诈勒索等事件,让人惊愕又气愤。
长期以来,公众包括相当数量的教师、家长,对于校园欺凌,仅仅视为“熊孩子的恶作剧”或是“校内的事情”。对受欺凌的孩子来说,求助无门,可能因此被孤立,出现厌学甚至自闭、厌世等心理问题,或者加入其他暴力群体以求自保。严肃的违法事件,或因为不被重视,或因为未成年的“免死金牌”,最后竟是被校规“严肃处理”或不了了之。
建立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多方共同参与,一方面在制度层面上形成一个有效的预防、解决和后期干预的机制,当然重要,也是治本之策,但在此之前,法治手腕一定要硬起来。法律当兜底的事情,不能让心理教育之类的去和稀泥。执法部门、校方、家长都应当对校园欺凌有明确的认识,不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应力求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惩戒违法者。
从另一方面来说,孩子们也只有能得到刚性法律的保护,才能从小养成对法治的敬畏与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