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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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 星期
画里有话
“车让人”“人让车”需要相辅相成
□张宝峰/文 雅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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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从5月5日开始,西安交警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作为重点,展开了专项整治。半个月来,共纠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2645例,处罚1264例。(5月23日《陕西日报》)

斑马线上,车不让人,不仅不文明,还是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然而,在我们身边,车不让人的现象很普遍。一些转弯的车辆遇到行人,不但不减速停车礼让,反而鸣笛催促或者加速通过,逼行人给车让道。

车不让人,一方面源于司机的规则意识缺失,另一方面,也源于“中国式”过马路。

很多司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绿灯已经亮起,自己可以通行,可仍有行人奔向斑马线,如果只是一两个人,让就让了,问题是你让一个,会有一拨儿接一拨儿的行人跟着抢上来。这个时候,你的“车让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行人闯红灯,不仅导致后面车辆排长队,也带来了交通隐患。

因此,“车让人”习惯的养成,不仅要靠交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与处罚,还需要司机和行人共同增强规则意识。斑马线考验的是驾驶员和行人共同的规则意识。“车让人”“人让车”相辅相成,才能让出良好的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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