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阳交警给小记打电话:假期期间,我们巡逻时发现一辆豫C99999号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一番询问才知,驾驶员艳羡“炸弹”牌号,所以就把捡来的“炸弹”号牌照安在自己车上,我们最后把他的驾驶证一次记了12分。
5日16时40分许,汝阳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李向鹏和同事发现,一辆行驶到县城的黑色摩托车挺吸引人眼球。“这辆摩托车比较常见,但牌号豫C99999引来不少路人扭头看,我们就觉得像是套牌。”李向鹏说,他和同事随后用警务通一查询,该豫C99999牌号上牌地在伊川县,上牌的车是一辆价值不菲的进口摩托车,和眼前的这辆摩托车并非同一辆车。
随后,李向鹏和同事准备上前询问,哪知车上的小伙子一个油门起步快速离开,但在跑出200多米后,还是被李向鹏和同事拦截下来。
车上的小伙子黄某这下老实交代,他的真实号牌为豫CMR636,而这个豫C99999牌号车牌系捡来的,因为艳羡“炸弹”牌号就换在自己车上,觉得特别拉风。
黄某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交警扣下摩托车,还将面临2000元至5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