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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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星期

别再为没消费的“红包”纠结
□张清贤

“今天你抢红包了吗?没抢赶紧来扫我的二维码!”“你抢了多少钱?运气不赖呀!”这段时间,和朋友见面,谈得最多的是某支付平台的抢红包活动。

抢红包抵现金,怎么说都是好事吧。刚开始,我也这么认为,与其说是抢红包,不如说是抢快乐,毕竟,几毛几块钱的红包,多数人也没放在眼里,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快乐渐渐变了味道。

就拿我来说,抢着抢着就上了瘾,抢红包成了每天的“必修课”,甚至把老公也拉下水。抢红包的规则是,一个红包有效期是3天,有时会附带一个大红包,当日有效,过期作废,而且,必须在指定的超市消费。于是,我纠结了:去消费吧?为了使用一个几毛几块钱的红包,单独跑一趟不划算,而且买个东西红包不够,肯定得动自己的腰包;不去吧?毕竟是钱呀!抢来过期了,挺可惜的。就这样,一个人被一个小红包挟持着,疲惫地奔跑在家和指定的超市之间。买的东西有些并不需要。

仔细想想,商家推出抢红包活动,意在开拓市场,绑定用户,但是,作为消费者,咱不能被绑定呀!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心里豁然开朗:“是非日日有,不听自然无。”红包在自己手里,是否消费是自己的事儿,何必为那几毛几块钱的便宜奔波纠结呢?更不必为了几毛几块钱进行非理性消费,红包远没有自己的腰包重要,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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