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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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星期

不该只在“3·15”购物才放心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时时刻刻将消费者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用心代入消费者的感受、需求,这样的企业生命力注定将更旺盛,这样的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将因信任而更加和谐。

近些年,越来越多极力寻找促销新节点的商家把“3·15”当成了一个重要的促销节点。商家这样做,是摸准了消费者的心理——“‘3·15’这天买东西最放心”。消费者愿意在“3·15”这天消费,是感觉“商家‘3·15’这天肯定不敢‘顶风作案’卖假货”。于是,“3·15”成了购物“狂欢节”。

细细想来,带有维权、打假“标签”的“3·15”竟变成购物“狂欢节”,让人感觉有些别扭,从一个层面上讲,这是消费意识的走偏。道理很明显:商品社会,消费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消费者权益应该每时每刻都得到保护,而不是只在“3·15”这天购物才放心,工商部门、商家应该让“3·15”变“365”。

医者仁心,医生都会站在患者的角度,把患者的病痛当作自己的痛苦来看待、医治。对企业而言,也应该站在消费者的立场生产、销售合格产品,这不仅仅是企业应该遵守的行业准则,还是企业长久生存、持续发展的根本遵循。

如今,商业市场竞争何其激烈,就算用“惨烈”二字形容也不为过,如果没有过硬的生产技术,没有诚信的营商精神,发展再大的企业也终将昙花一现。

时时刻刻将消费者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用心代入消费者的感受、需求,这样的企业生命力注定将更旺盛,这样的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将因信任而更加和谐。

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需要增强维权意识,遇到不法商家,不能一味忍让,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让不法商家付出代价,这也是在倒逼“3·15”变“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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