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某公司主管唐女士在老城北大街一羽绒服专卖店进行团购。经过协商,她以每件170元的价格购买了70套某知名品牌羽绒服,分发给了公司员工。可是,大家拿回去洗了一次,发现羽绒服里的“羽绒”成了一团,久晾不干,几天后还散发出刺鼻的异味。
唐女士将羽绒服剪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层类似一次性尿布的塑料布。她气愤地找到商家讨说法,可商家却认为是洗涤方法不对,造成里面的绒很难晾干,自然就捂出了异味。而且羽绒服夹层的“塑料布”是一种通用的安全制衣材料聚四氟乙烯,是用来保暖和防止露绒的。最终,经辖区工商所调解,唐女士得到了商家每件羽绒服20元钱的赔偿,却无法原价退货。她感觉,这是一次非常失败的团购经历。
据了解,目前团购这种消费形式发展得很快,其低于市场价的优惠让利,深受各单位和消费者的喜爱。但消费者在享受低价购物的同时,还要擦亮眼睛,多长个心眼儿。市消协工作人员董德欣介绍,参加此类购物活动时,务必要获得有效的消费凭证,在签订购物合同时,应要求注明双方的承诺和义务,并及时与商家交流,避免因理解偏差造成损失。
董德欣建议,消费者在进行团购时,一要看商家的经营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证件;二要看产品质量是否与价格相符;三要索取厂家的保修凭证,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四要注意分辨团购组织者是不是 “托儿”,以免上当;五要及时建立合法有效的服务凭证,以防不法商家事后耍赖。
(记者 赵玉杰 通讯员 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