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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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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将“最终解释权”
当作“隐形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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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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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声音
休将“最终解释权”
当作“隐形武器”
  11日本报A7版刊登了《 “最终解释权”,商家说了算?》一文,报道了一位消费者购买显卡的经历,指出一些商家在活动中设置各种附加条件,当出现纠纷时,就用“保留最终解释权”来糊弄消费者。

  目前,市场竞争激烈,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在活动说明中载有“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使人弄不明白的是,活动说明本应词义表达清晰,各种规则明了,用不着“最终解释”。而商家需要“最终解释”,恰恰表明了这些“活动说明”载入了模糊不清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已经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这样的“活动说明”无疑是商家的“隐形武器”,是用来对付消费者的。其实,公正的做法应当是“最终解释权”归对双方都有约束能力的第三方。这样,即使发生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大家都有个说理的地方,岂不公正?

  所以,希望商家从长远计,从壮大发展计,莫把“最终解释权”当作“隐形武器”。     (李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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