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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版:楼市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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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地产,从制度和谐开始
冷与热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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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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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地产之制度篇
和谐地产,从制度和谐开始
宋玉峰 摄

  编者按:和谐社会,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和谐。房地产行业作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龙头产业,是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建设“和谐地产”的口号开始在全国唱响,然而,“和谐地产”是个非常大的概念,某种程度上它可以理解成是房地产制度和谐、产品和谐、价格和谐的有机统一。本期,我们将分别从制度、品质、价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与读者共同探讨对“和谐地产”概念的理解。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各行各业都要坚持科学发展,力求做到在发展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房地产行业同样如此,因此我们提倡“和谐地产”。实现“和谐地产”则需要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这其中,合理、完善且能够让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制度便是实现“和谐地产”的首要因素。

  创建和谐地产,要有和谐的土地制度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因此,要创建和谐地产,首先要有能够带来和谐的土地制度。和谐的土地制度应该包括合理的土地供给制度、完善的土地使用监督制度和有层次的土地供应结构。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上存在的不和谐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土地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房价居高不下,是因为住房的供应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对此,河南东方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林指出:“只要土地的供应量充足一些,供应结构合理一些,就能实现房地产业的和谐。”

  针对目前存在的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土地问题,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拿刚刚过去的2007年来说,1月,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知》,开始清算土地增值税,目标直指房地产业的积弊——囤积土地问题。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新《规定》明确,土地受让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向其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进一步加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的压力。

  另外,国家还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等措施,确定加快住房分类供应体制的实施,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等。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越来越具有操作性的宏观调控政策为和谐地产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证,但建立和谐的土地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是要控制地价。由于单纯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可能加强土地价格上涨的预期,进一步加大房价上涨的压力,因此,控制地价才是稳定商品房价格的有效措施。二是控制土地增量,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三是要缓解土地供应不足的压力,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

  创建和谐地产,要有和谐的市场制度

  要创建和谐地产,还要有和谐的房地产市场制度。和谐的市场制度包括有效的信息制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多级市场制度。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也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能够在完善的政策环境下进行。正如洛阳一位房地产企业老总所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并不是为了打压房地产,而是为了让它更健康地发展。”

  不完全信息是导致市场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土地的地域性等原因导致各地房价差距很大,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不可避免。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使信息透明。同时要建立健全房地产信用体系,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和谐的市场制度,还要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努力调控住房需求。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市场管理,继续抑制投资需求。

  建立和谐的市场制度,还要加快户型结构调整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进一步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

  和谐的地产应该有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程序,杜绝各种欺诈行为。这就要求市场交易中的各主体讲究“诚信”原则,不仅是开发商,消费者也应该坚持诚信。同时,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制度,对守信和违规的开发商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保证制度的真正实施。

  创建和谐地产,要有和谐的住房保障制度

  居住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 “居者有其屋”也是和谐社会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因此,创建和谐地产,还要有和谐的住房保障制度。

  2007年,国家相继推出《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措施,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求各地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要“优先”安排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用地;在制订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当地的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布局和供应时序;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渠道和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界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及建设标准。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无疑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而实现地产和谐、社会和谐。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和谐的住房保障制度还远没有真正确立,并且在制度的执行上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洛阳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认为:最近英国为应对高房价推出了公屋计划,类似于我们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力地遏制了房价,值得我们借鉴。

  创建和谐地产,要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

  创建和谐地产,更要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住房问题关乎民生,政府从金融、土地、经济适用房建设方面进行调控,希望构建和谐楼市。反思10年房改,我们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显然还不是很到位,而对土地闲置和大量囤积土地的依法打击力度又太弱,影响了楼市的健康发展。邵志强律师如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信仰,政府当务之急是抓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就是最好的举措。

  本刊记者 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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