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纪昌)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河南省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细则》出台,我市两企业被列入提价申报目录。
据介绍,为抑制部分企业搭车涨价,上月中旬,我省实施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月下旬,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列出第一批提价需要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涉及面粉、大米、方便面、食用植物油、乳品、液化石油气等行业。其中,液化石油气行业3家,为洛阳石油化工总厂、中原油田、河南油田;乳品行业4家,为河南三鹿花花牛乳业有限公司、河南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河南花花牛乳业有限公司。
《实施细则》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列入目录的企业要提价,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发改委,如违反规定,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昨日,记者分别与两企业负责人电话联系,他们均表示,得知列入目录,深感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今后在产品价格上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生产量,做好市场供应。
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透露:春节前后,企业不考虑调价。
市农发行负责人称,将足额保障原料奶收购资金和企业生产资金,确保居民奶产品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