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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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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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鼠年,中国负重前行
工商质监将联手整治“顽症”
有煤来,电不愁
浓浓关爱温暖
“美丽女孩”
这些垃圾何时“搬家”
牛肉恁便宜 原来掺粉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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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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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报道 部分水果批发市场“论箱论袋不论秤”现象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工商质监将联手整治“顽症”
记者 邓德洪
  连日来,在水果批发市场长期“流行”的“论箱论袋不论秤”的销售方式,经本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是如何看待它的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这些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工商:尽快督促商户现场称重

  记者先前暗访到的中储果品批发市场,属车站工商分局管辖。昨日,该局负责人郑重表示,经市场调查发现,一些商户所解释的“我们从外地进货时也是论箱进的”、“水果在运输、储备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流失重量”等情况虽为实情,但“论箱论袋不论秤”的销售方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确实存在诸多冲突,容易形成“变相提价”或“变相的缺斤短两”,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有鉴于此,工商执法人员将积极与水果批发市场业主和商户进行沟通,引导商户逐步改变“论箱论袋不论秤”的销售方式,特别是春节临近,尽快督促商户为消费者现场备秤、现场称重、明码标价,便于消费者监督。

  该负责人还表示,水果批发市场醒目位置目前设有公平秤,并有工商执法人员轮岗值班,欢迎消费者买完水果后前来复秤,如发现有缺斤短两等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

  质监: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论箱论袋不论秤’的销售方式,与计量法规是不相符的。”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该负责人解释说,《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分装、销售定量包装的商品,应当在包装物的显著位置按照规定的标注方式和项目标明商品的净含量,未标明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不得销售。”

  该负责人表示,“论箱论袋不论秤”在水果批发市场“流行”已久,要想打碎包裹它的重重坚冰,需要各个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作为质监部门,他们将从三方面入手,尽最大努力根治这一“顽症”:

  一是加大计量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计量法律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诚信经营;二是会同工商、物价、市场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的计量管理,要求市场主办方督促经营者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督促生产、分装、销售定量包装的商品标注净含量;三是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在规定时间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依法处理。

  晚报提醒:买水果要买个“明白”

  结合先前的暗访情况和有关部门的介绍,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到水果批发市场买水果,一定要买个“明白”。

  第一,要求商户提供发票、单据等购物凭证,以留作证据,如果商户不能提供,最好别买。

  第二,就算商户已事先声明“论箱论袋不论秤”,也一定要求其明确告知每箱(袋)水果的重量,而且最好现场标注清楚。

  第三,经过职能部门前一段时间的专项整治,洛阳绝大多数市场上目前都已恢复了公平秤,消费者买完水果后,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坚持到公平秤复一下秤,如果发现复秤结果与商户报秤明显不符,可及时到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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