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局良好,不少农民已开始享受到政府贴钱买家电带来的实惠。(本报2月19日A6版报道)。
农民用政府补贴买到保质限价商品;企业借助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激活农村市场,消化过剩产能,拉动效益提升;于国而言,则扩大就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家电下乡”工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笔者认为,推动“家电下乡”工程顺利进展需多方关照——
企业家电“下乡”前应该“吃透”农村消费特点。“下乡”产品的性价比要求比“上城”的要高,不仅要质优价廉、符合国标能效要求,还得贴合农村实际——农民知识层次普遍偏低,农村电压不稳、电视信号偏弱,还要考虑防潮、防热、防鼠;既顾及农村消费能力,又要照顾他们的消费习惯。
在恪守“三包”规定的前提下,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之间的配合要实现“无缝”对接:售后服务要跟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镇,定期不定期展开巡回服务,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全程动态跟踪,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试点产品混入“家电下乡”流通“序列”;建立综合考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试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不达标者淘汰出局。
国家统计局曾有过测算:农村人口每增加1元消费支出,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2元的消费需求;农村家庭对某种家电产品的普及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可累积数百万台(件)消费需求。
国家近几年惠农政策的效应已逐渐显现,希望“家电下乡”工程启动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那么我国的实用性家电将迎来一个销售快速增长期,企业也将受益匪浅。
(石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