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完了,我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也进入封存回收阶段,全市844个烟花爆竹零售点按规定将关门停业,剩余烟花爆竹封存、回收入库等收尾工作正有序展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零售商户,没售完的烟花爆竹,千万不要自行存放,以免发生事故。(本报2月26日A3版报道)
为了避免商户私自存放烟花爆竹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零售商剩余的鞭炮进行回收,无疑是一项好的政策,充分证明了政府把人民的生命安全视为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
零售商剩余的鞭炮回收工作有了着落,却仍有不少市民家中还存有不少鞭炮和烟花。据调查,有的市民想将鞭炮退还给销售商,有的市民想找机会燃放或是保存到明年春节燃放,有的市民担心放在家里不安全干脆丢入垃圾箱。由于烟花爆竹使用的火药非常不稳定,遇到高温或碰撞容易发生爆炸,长期放在家中无异于埋下“定时炸弹”。扔了心疼,保存又危险,如何处理剩余鞭炮成了一件难事。
可喜的是,虽然多数市民并不懂得如何安全储存鞭炮,却也认识到了鞭炮的危险性。因此,笔者建议,对家中剩有少量的鞭炮还是不要存放,可长时间用水浸使其丧失作用后再做处理。我们还可以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以居委会为单位,集体回收居民家中的少量爆竹,再妥善存放或处理。总之,让剩余鞭炮有个安全归宿。 (何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