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因区区小事,就纠集众人打砸网吧,如今赔钱不说,还得到牢房里蹲上4年半。日前,老城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马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32150元。
去年3月25日23时许,老城区柳林路某网吧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称,该网吧遭一伙手持大刀、钢管的不明身份人员袭击,财物毁坏严重。接警后,南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但打砸者已乘车逃离,只见网吧内一片狼藉。经勘验,5台电脑主机、6台液晶显示器及冰箱、玻璃大门等被毁,直接经济损失32150元。
据介绍,案发当晚,郭某、马某和宋某等另外5人(在逃)一起喝酒,席间宋某的女友说,她在一网吧上网时,应该收1.5元,网吧却收了她5元,她很生气。宋某及二被告等人遂欲找网吧说事儿。
郭某、马某乘坐出租车先来到郭某家,带上大刀、钢管后直奔网吧并质问网吧人员。正在营业的网吧工作人员说,网吧是电脑计费,多收钱不可能,如果多收网友当时也会提出,况且当事的收银员没上班,等其上班时再说。宋某不同意,让网吧先拿点钱遭到拒绝,遂叫来守候在外面的其他几人实施了打砸。 (段宏图 卫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