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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版)
潘振山认为,虽然“艳照门”是个很难复制的真实教材,但一些学校在没有心理专家辅导的情况下在课堂上对此展开讨论的做法,他并不十分赞成,“因为这可能让孩子得出跟教育目的并不一致的结论”。
潘大夫建议:
12岁以下的儿童,心理上对此类事件的关注度并不高,如果孩子说起,只要让孩子明白这是不对的,是病态的“坏事情”即可,不必过多讨论。
13岁~18岁的少年,处于青春发育期,有性教育知识和心理辅导经验的家长和老师可以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让孩子知道“艳照门”是发生在特殊的娱乐圈的非正常行为模式,是违反伦理道德的,健康的性是美好的,性要与爱结合等等。
18岁~25岁的青少年,虽处于恋爱阶段,但婚恋观未必成熟。潘大夫主张此类人群正视“艳照门”事件,有条件的大学可以组织学生对此进行深入讨论,摈弃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明确健康的性观念、性伦理和性道德。
健康性教育,从孩子3岁开始
心理专家认为,帮孩子建立正确的性价值取向,启蒙教育从3岁就可以逐渐展开。“对孩子谈‘性’色变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潘振山大夫说,在孩子3岁时,就要让他有“男孩女孩不一样”的概念;5岁与大人分床睡,借助公共澡堂、厕所等明显有性别区别的场所,从行为上加深其性别意识;从小学阶段可以逐步向孩子灌输青春期生理知识,借助图片和教学片让孩子认识男女不同生理构造;14岁~15岁就可以帮其建立正确婚恋观,女孩要自尊自爱,热爱生活,懂得性与爱的美好,母亲生育的伟大。男孩要自强自立,培养进取心和事业心,懂得爱是责任,父亲养家的辛劳。
必须指出,在成人期以前各心理时期的社会化教育和学习上,性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项目和内容。
恋爱中,幸福之花开在尊重的土壤上
对于恋爱中的青年,潘大夫结合临床经验,也给出了一些建议:“虽然这是个崇尚包装和享乐的时代,但互相尊重、互相欣赏仍旧是婚恋开花结果的最佳土壤。”
潘大夫说,恋爱中的女孩不能只听不看,婚恋对象一定要有吸引你的人格品质,如沉稳豁达、办事能力强、灵活乐观等,而不是仅会说甜言蜜语、追求攻势强就可以“达标”的。许多婚姻亮红的的女子,都曾在这点上犯过错误。
而恋爱中的男士,不能只看对方是否漂亮、迷人,虽然“郎才女貌”是传统择偶标准,但女方若没有值得你欣赏的品质优点,若干年后,失去容貌的伴侣对你的婚姻是个折磨。
互相欣赏、互相尊重,才能在婚姻的路上互相扶持,不断开发出新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