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4版:洛阳·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花会筹备工作渐入佳境
广告
公告
公告
广告
洛阳新闻网
县区新闻频道开通
“鑫融基”杯洛阳首届理财节开幕
我市警方将
集中治理商业噪音
广告
关于洛阳新区
禁止部分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08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洛阳晚报》评价网上调查>>>
关于洛阳新区
禁止部分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了保障新区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给新区居民提供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新区部分道路禁止通行以下机动车。

  一、禁止通行区域:洛龙路(不含)以西;关林路(不含)以北;王城大道(不含)以东;古城路(不含)以南区域。

  二、禁止通行车辆种类: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禁止通行时间:7:00至22:00

  确因生产、生活等原因需要进入上述禁行区域的车辆,车主应持有关证件,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证》。没有《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特此通告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8年3月8日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