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班经过龙门大道古城路路口、龙门大道洛宜路路口时,常见巨型电子显示屏播放的广告。其画面之震撼,颇能吸睛;其声音之洪亮,颇能震耳。商家宣传的目的是达到了,可是,这样真不利于交通安全。
这俩十字路口,本就人多车多,下班高峰期正值黄昏,车灯、路灯闪烁,驾驶员本就常有眼花缭乱之感,再加上扰人耳目的大屏,驾驶员、行人的注意力更要被分散,影响路口的通行速度不说,还会有交通隐患。
也许有人会说,没人逼你看这样的广告大片呀!没广告大屏,城市还能叫城市吗?城市还有活力吗?
是的,炫目的户外广告不会出现在深山老林里,也不会出现在小县城。问题是,就像有些广告就是不能随便播放一样,有些地方就是不能有类似的干扰因素,有些“时尚”就是不该在某些地段展示。
吸睛可以,但莫影响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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