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当事人的钱财,有人竟然伪造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5月29日,被告人伊某因犯诈骗罪,被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自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9月12日,被告人伊某以帮助被害人于某打官司为幌子,先后6次骗取被害人4200元。2008年12月8日,伊某用伪造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欲再次骗取被害人钱财时,被对方识破后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案发后,赃款已被伊某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张玉鲁 卢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