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郝敏 通讯员 李立
本报讯 近日,我省外地发生一起因农民工讨薪时过激行为导致的命案。年关临近,不少农民工朋友询问如何向用工单位讨要拖欠的工资。为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通过本报提醒农民工朋友:讨薪时,要提前做好准备,依法维护权益,并公布了18部各县(市)、区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电话。
保存维权证据
注意六个要点
据介绍,劳动保障部门在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欠薪时,经常遇到因劳动者缺少证据材料而影响案件处理的情况。农民工朋友在打工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为以后的维权打好基础:
一要清楚用工单位。打工者必须了解用工单位的具体情况,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情况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为追讨欠薪做准备。
二要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打工者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追讨欠薪。有的打工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口头协议或君子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打工者就很难说清。
三要完备打工手续。打工者除了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外,还应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工作证、上岗证、厂卡等。发生欠薪纠纷时,这些合同证、用工证、工作证等将作为证据派上用场。
四要足额领薪。劳动者应每月向用工单位足额领取工资报酬,而不应只领取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也不要接受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欠条,免得年底讨工钱难。
五要及时讨薪。劳动监察机构受理的时效为2年,超过时效将无法受理。
六要找准投诉单位。如果是投诉拖欠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租赁款的,可到当地建委。
运用法律手段
依法维护权益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说,发生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农民工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除在办公场所现场受理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24小时专人值守的投诉举报电话、连线政府、市长热线、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等渠道反映,劳动保障部门都将及时受理和答复。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工资被拖欠后,一定要采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要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甚至堵路、围堵政府等其他不当的手段,轻则干扰别人生活,失去社会同情,重则触犯法律,失去自由。
多项措施并举
追缴拖欠工资
这位负责人表示,临近春节,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清欠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这些措施是:
主动协调清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清欠:进一步加强接待举报投诉人员力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目前,我市已抽调劳动、建委、国土、规划、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组,在市信访局集中办公,实行部门联动办案,共同做好查处工作,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各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按照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主管、有关方面联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对恶意拖欠工资且情节严重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及时追缴拖欠工资;市清欠农民工工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督促落实,对拒不落实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暂停其房屋销售、土地招拍挂,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欠薪逃匿和提起诉讼的,公安和案件审理部门将快速立案、快审快结。各级清欠办对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将督促有关单位制订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期限,分步解决;对不执行还款计划而拒不还欠款的,启动制裁处理程序,由清理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