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唐春成 | |
“他要真自杀了,我要不要担责任?”昨日上午,本报热线接到一名年轻男子的求助,他的语气中充满了焦虑。
求助者姓吴,今年22岁。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和小吴究竟有什么纠缠不清的关系?小吴的回答却出乎记者意料:“我们根本不认识。”
小吴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一个月前,小吴的手机收到一条陌生人发来的短信:“你好,我可以来找你吗?”“对方说他在郑州做化妆品生意,想和我交个朋友。交朋友就交朋友,我一个男同志怕什么,我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小吴说。
之后的几天,小吴每天都会收到十几条对方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透着暧昧,一看就知道是个女的。”小吴说,当他拨通这个号码时,对方却不接听,只是一直发短信问:“如果我是男的,你会杀了我吗?”一天,对方主动打来电话——竟真是个男的!男子向小吴表达了想要见面的想法,小吴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该男子的请求。
接下来的日子,小吴的手机一天到晚响个不停。“他一直说想要和我见面,还在电话里哭个不停,我实在受够了!”小吴说,他将男子的号码列入自己手机的黑名单,想让对方误以为自己的手机欠费了。可是,这名“热情”的男子不仅帮他充了话费,还不断用座机给他打电话。
更令小吴心烦的是,他在最近还接到了其他几名陌生男子的来电,来电者都问他的电话“是不是同性交友热线”,都说是在洛阳一个公厕里看到的他的电话。
小吴正一头雾水呢,那名“热情”男子发来的短信让他“感到崩溃了”。男子在短信中说,如果小吴仍不答应和他见面,他就要自杀。“虽然我们没有一点关系,可如果他真的做出傻事,我会不会受到牵连?”小吴担心地说。
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的意见。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叶锋说,陌生男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小吴的正常生活,构成了对小吴的侵权。若该男子真做出过激行为,没有过错的小吴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宋律师建议,若小吴知道该男子的家庭住址等信息,可以选择报警来解决问题。宋律师同时表示,不建议小吴选择和该陌生男子见面,“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会使事态进一步复杂化”。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