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5日,肇事奔驰车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资料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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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24日,西安市26岁的女交警被一辆奔驰越野车拖出约20米,奔驰车从她胳膊上碾过后逃逸,女交警右胳膊骨折。交警大队调查发现车牌号为陕O01696,系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但该车号对应的是一辆别克车,并非奔驰越野车,至于该车是否是套牌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4月25日《京华时报》)
又是一起“特权车”造成的社会悲剧,又是一次为“特权车”而产生的社会争论。女交警执勤无奈被“O”车牌的“特权车”碾过,是车牌赋予的权力太猖狂还是女交警“不懂事”?一时成为网友们争论的焦点。
本来,产生这样的悲剧,按常理我们当指责车主,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在这起特殊的交通案件里,女交警却成为众多网友在同情之余的指责对象,“小交警不识大体”、“女交警不懂事”、“开车的人没错!错就错在小交警出现在自己不该出现的地方!”……网友为什么频频指责女交警的不懂事?这或许已经不是单一层面而言了,更多的还是对整个社会现象的写照。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O”牌车的特权现象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此次案件或许只是这种社会现象的一小部分,特殊号段车牌泛滥及其游离于交通执法之外的现象已经很严重,这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成为交通领域社会不公平问题的一个焦点。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加强管理,只有清除特权意识,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才能避免“不懂事”交警悲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