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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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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银行自律终究不靠谱
傅 勇
  近日,银监会向各商业银行发布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立即停止收费;对争议较大的收费项目,要对定价水平进行合理性评估。

  不久前,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从2元涨至4元,引发广泛争议,也成为这次银监会发布通知的来由。其实,细心的人早就发现,银行收费之手已伸到其业务的方方面面。虽然有规范收费的办法在前,但银行增加收费的项目如雨后春笋。银监会内部人士表示,2003年《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时,银行的服务项目仅300多种,现在已发展到超过3000种,其中引起争议的项目占到1/4。另据粗略统计,银行对个人客户的收费项目已陆续增加到30多项。

  争议一直有,但收费照旧。就这次跨行取款手续费翻番来说,银行方面通过陈述各种理由,辩称此举并不违规。如果细究下去,增加收费也只是向国际标准看齐。记得前两年,银行宣布对提前还贷者收取违约金时,就搬出国际惯例来应对舆论质疑。

  增加收费从理论上讲不是不可以,但收费的程序要合情合理,服务的质量要有相应提升。不能收费按国际标准,而服务水平本土化。要减少收费的争议,至少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等储户取款时自己发现“被”收费了,媒体关注了,银行方面才事后追认。

  据悉,银监会和发改委正抓紧制定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最快本月能出台。新的办法出台后,银行增加收费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公众的权益有望得到更好的维护。不过,从过去经验看,这个办法也只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随着银行业务发展,新的收费空间也将加大,条例规定总赶不上现实发展。

  金融消费不同于一般的消费,仅有消费者保护协会还不够。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可考虑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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